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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7   点击量:

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般性项目

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学校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项目和具体支持经费,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的推荐结果进行立项,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2.专职辅导员课题

学校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项目和具体支持经费,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的推荐结果进行立项,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申请人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每所高校限报1项。

(二)专职辅导员课题

申请人限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2022年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更新过个人信息。各高校按照本校现有专职辅导员总数的 5%比例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三)其他要求

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不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支持方式

一般性项目采取省教育厅立项、项目推荐高校资助的形式,资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项。同时,申报高校须承诺对推荐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在申报当年下达项目经费,未及时足额提供项目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停止接收下一年度该学校申报的各类项目。

四、认定程序

202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认定工作委托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指令性项目由承担高校根据申报指南,审核把关后上报省教育厅。一般性项目由申报高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并处理异议、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承诺支持经费后报教育厅备案并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要求

学校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附件4)及相关印证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服务中心邮箱(sxczkyc319@163.com)。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魏梦凡

联系电话:3115(内线)

0351-6862556(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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