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现组织开展 2023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括: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5 类。我校可申报项目为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面向我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广大青年教师,采用“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的方式支持一批科技、社科研究项目,增强青年科研人员基础研究和基础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范围:山西省高等院校。
2. 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的工作人员。其中,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岁。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三、组织实施
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学校组织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评审遴选、排序公示后报送至省教育厅;视项目申报情况,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和全部立项名单。
四、申报要求
学校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科技创新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 和 WORD 格式)。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 WORD 格式)。
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26日前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科研服务中心邮箱(sxczkyc319@163.com)。
联系人:魏梦凡
联系电话:3115(内线)
0351-6862556(外线)
科研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